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5月22日下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二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李雅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殷昭举,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林壮森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中共潮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建议名单》《潮州市2018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总结》《中共潮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规程》《中共潮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工作规程》《中共潮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程》《潮州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行动方案》等文件,听取市检察院、湘桥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述职报告。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对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自觉把法治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要全面对标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新任务新要求,研究我市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工作,提升法治潮州建设整体水平。要高标准编制实施法治潮州建设规划,扎扎实实把法治建设向前推进;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推动立法精细化;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改革整体效能;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快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法治人才队伍。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委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努力开创法治潮州建设新局面。要强化工作机构建设,切实履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职责,突出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统筹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要创新督查督办方式,促进各项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