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市简报2014年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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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第7期 总第86期)
潮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 2014年12月20日
我市举办“国家宪法日”
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市依法治市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律师协会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把宪法宣传与传统灯谜文化结合起来,在市人民广场举办宪法专题灯谜会猜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宪法的认知程度,使宪法观念和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魏清潮为谜会开鼓,并同群众一起参加猜谜活动。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举行宪法日宣誓仪式。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全体法院干警宣誓:要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此次宣誓活动,既是向宪法法律宣誓,向国家权力宣誓,更是向人民群众宣誓,旨在使每一位法院干警坚定法治信仰,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随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关工委和湘桥区城西中学联合举办“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主题班会。12名青年法官走进课堂,结合实际,为学生讲解宪法赋予一个公民的正当的劳动权、人身财产受保护权和受教育权等。
在市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官面对国旗庄严宣誓、郑重承诺: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伊拉要求全体检察官,要更加认真践行承诺,不断加强职业修养,严格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增强检察官的职业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进一步强化检察官的职业精神,提高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检察官的自律意识,把外在的法律法规、职业要求化为发自内心的自我要求,推动检察队伍建设。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期间,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律师协会还组织市高级中学、潮安区宝山中学举办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进校园、法治图片展、法律咨询活动等系列宣传活动。
(市依法治市办 编稿)
我市2014年度十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全部完成
根据省的统一部署,2014年度,我市继续开展“阳光法治?法治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市依法治市办根据“围绕大局,服务民生,惠及群众”的原则,在各单位报送的14个备选项目中,筛选出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试点”、市公安消防局“消防安全网格化执法智能管理系统手机终端”等10个项目,作为2014年度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并通过“潮州人大网”向社会公布,其中,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试点”、市教育局“中考招生阳光工程”申报为我市省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
12月初,市依法治市办组成检查组,对2014年度十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从检查的情况看,2014年度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具有四大特点: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二是结合市委建设生态环境和社会治安“两个最佳”的目标;三是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四是着力解决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各项目责任单位能高度重视“法治惠民”实事项目的实施,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进项目的进展,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实现了“法治”、“惠民”的双重目标。
2014年度十大法治惠民实事项目分别是:
1、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视频监控系统试点”;
2、市教育局“中考招生阳光工程”
3、市政府纠风办“市直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4、市公安消防局“消防安全网格化执法智能管理系统手机终端”;
5、市司法局“法治文化进万家法治宣传活动”;
6、市中级法院“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
7、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提高城乡低保补贴;
8、市卫计局“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建设”;
9、市环保局“陶瓷废物整治”;
10、市环保局“机动车减排”。
(市依法治市办 编稿)
省检查考核组莅潮 检查我市创建
“全省法治县(市、区)”、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
12月16日至12月17日,省司法厅何流明副厅长带领检查组莅潮,检查考核我市上报的第三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候选单位(潮安区)和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候选单位(饶平县黄岗镇上林社区、湘桥区官塘镇奕庵村)。
根据省普法办《关于对第三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和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先进候选单位检查考核的通知》(粤普办[2014]28号)文件精神,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组成五个检查考核组,对全省上报的第三批“全省法治县(市、区)”和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先进候选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我市潮安区和饶平县黄岗镇上林社区、湘桥区官塘镇奕庵村作为候选单位接受检查。
在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林壮森、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启忠和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有关领导的陪同下,省检查考核组分别到饶平县黄岗镇上林社区、湘桥区官塘镇奕庵村、潮安区浮洋镇大吴村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饶平县、湘桥区委、潮安区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汇报,并就创建活动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交流。省检查考核组认为,近年来,中共潮安区区委、区政府和饶平县黄岗镇上林社区、湘桥区官塘镇奕庵村,能高度重视法治创建工作,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各项管理措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省检查考核组希望各有关单位能以创建“全省法治县(市、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工作为契机,大力深化法治建设,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市依法治市办 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