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2个村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近期,枫溪区詹厝村、湘桥区下津村荣获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詹厝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公共服务设施运转良好,处处呈现美丽和谐的新农村景象。近年来,詹厝村把创建“民主法治村”与“七五普法”、“平安村”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依托驻村律师,詹厝村积极推动普法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护航美丽乡村建设。
枫溪区詹厝村党总支书记 村委会主任 詹爱平:对“三资”管理,我们都纳入我们本届的村规民约,通过驻村律师把关。我们村的合同、纠纷,我们都通过律师介入,及时解决。
结合本村村情,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詹厝村制定了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组织机构。村民们说,这份村规民约既通俗易懂又接地气,很实用。村委会则通过村规民约解决了一批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矛盾纠纷。
枫溪区詹厝村村民:大家都懂得自己该怎么做,大家也自觉。现在纠纷很少,纠纷通过调解组就能解决。
这座正在建设的“木子园”门楼,原是詹厝村富有历史意义的老建筑,由于年久失修亟需重建,但因人心不齐一直拖了几十年。今年,村委会坚持“村民的事情村民定”,听取多方意见并努力协调,终于获得村民的一致同意。
枫溪区詹厝村干部:通过村的调解,村领导和他们细谈,村民对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理解了,也大力支持。大家一致同意,把这个木子园修整重建。
枫溪区詹厝村党总支书记 村委会主任 詹爱平:我们要以党建为引领,碰到事找法,依法解决事,加强普法的宣传和教育,使我们两委干部和支部全体党员,还有村民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用法律手段助力新农村建设。
在下津村,美丽乡村也因为有法治的融入,变得更加和谐稳定,焕发勃勃生机。建在村民家门口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突破了以往简单枯燥的“法律上墙”模式,将法治文化元素与自然景观融为一体,寓法于文、于景,成为法治宣传的重要阵地。
湘桥区桥东街道下津村党委委员 刘泳华:打造法治文化公园,让村民在悠闲之中学习法律知识,下津村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普法教育。
下津村重视全民普法,依托各个学校开展法治教育,以“引导学生、带动家庭、辐射社会”为工作思路,推进法治乡村建设走入千家万户。
学校教师:对学生开展普法教育,小的就涉及到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日常管理规范;到了村里面,就要遵守乡规民约,遵守社会公德;大的,就到了社会,学生要懂得如何遵纪守法。指导学生在村里面,到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