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地方性法规宣讲会
2024-08-30 09:44
发布单位: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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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市人大机关会议室召开地方性法规宣讲会。
会上,潮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庄瑾瑜围绕《潮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和修改后的《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两部条例,从制定条例的必要性、主要内容以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方面作细致解读,提高全市各有关单位的认识,明确相关职责,落实各项规定,推动潮州市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工作迈上新台阶。
“《潮州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是全省设区市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省内地方立法空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科科长黄伟锐介绍,《条例》突出地方特色,将对中华穿山甲、潮州越橘等一批潮州特有珍稀野生动植物实施重点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将与韩江、黄冈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古茶树保护等条例以及目前正在制定的《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构成一个完整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利用法规体系。
此次新修改的《潮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主要修改了什么内容?庄瑾瑜介绍,一是完善了立法的原则,确保地方立法工作能够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增加了立法的权限,修改后可以对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城乡建设与管理、基层治理四方面开展地方立法;三是增加了区域协同立法的内容,能够与其他地市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四是融入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进一步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渠道。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嘉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