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热心市民
留言日期:
2024-07-12
主题:
装修押金项目是否合规
内容:
本人系滨江华府业主,物业要求业主需缴纳装修押金3000元,施工队装修押金2000元,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3000元。 据了解,其他小区未收取施工队装修押金以及电梯使用费。本小区装修收费项目是否合规?装修押金以及施工队装修押金是否重复收取?业主在支付物业费之余还要支付电梯使用费是否合理? 本人诉求:请有关部门明确收费项目,规范物业行为,防止多头收取费用,保护业主权益。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7-12
答复时间:
2024-07-15
答复单位: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收费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2897号)规定,从2019年8月1日起,物业服务收费中的装修保证金(押金)不列入政府定价管理事项,具体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按有关保证金的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如物业服务企业不按规定执行,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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