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听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
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于4月24日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接受群众的咨询,倾听群众的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期间通过热线电话、微信平台收到咨询问题共13个。具体如下:
1. 微信公众平台提问:我是枫溪本地一家陶瓷企业法人,我最近在网上看到国家、省都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听说如果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和自动化改造,政府将有一定的资金支持,我计划对我公司耗能较大的窑炉进行改造,并购置全自动喷漆机械手,请问能否申请资金补助?
回答:先生你好,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这个决策将有力促进投资、促进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国家、省方案明确表示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我市重点聚焦在陶瓷、服装、食品、电子、不锈钢、印刷、化工、建材等行业,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重点方向,实施工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质增效行动。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效对标,加快推动工业窑炉、锅炉、电机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目前我市正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储备工作,王先生如果想开展公司的窑炉节能改造和购置智能化生产设备,请先行到属地工信部门备案,并到发改部门登记项目纳入储备库,同时积极开展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候国家、省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条件符合的、成熟度高的项目我们将优先予以推送。
2.黄女士来电提问:想了解一下市面上什么价格是属于政府制定的价格?政府官方定价范围有哪些,可以自己调整定价的范围又在哪里?
回答:这位听众你好!目前价格调控的基本方式主要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的制定应当符合价值规律,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指依照本法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
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中央定价目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修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地方定价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我市政府定价范畴以《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为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不得制定定价目录。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
定价范畴:《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可以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定价。
经营者制定商品价格过程中,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等的规定。
3. 微信公众平台提问:你好,我经常在路上看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标语,比较好奇咱们潮州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性是什么?
回答: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致力改善营商环境,打造服务型政府,全力招商引项目,推动工业、产业、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在省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稳步上升,营商环境优化成效逐步显现。
我们知道,营商环境是一个区域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当前,潮州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并存,特别是还存在经济总量小、发展质量不高,土地、人才、资金等要素供给不足等问题和短板。要破解这些短板问题,就必须加快优化营商环境,解决根本性、关键性问题。
4.微信公众平台提问:你好,我想了解目前我市哪些停车场是政府定价的?停车收费是哪家部门管的?
回答:我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分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大类。
政府定价范畴:根据《关于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粤发改规〔2022〕10号)、《潮州市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潮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可以列入政府定价的情形如下:依法规划和设置的道路停车设施;城市公共交通枢纽(换乘)站以及机场、车站、码头、口岸等交通场站配套停车设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以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体育馆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等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
市场调节价范畴:其它不属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需要好收费公示。
根据《潮州市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潮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道路停车设施设置规划,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部门,根据市城区道路交通状况和道路停车需求进行编制;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牵头对市城区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指导;
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有偿使用,使用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发改部门依法确定。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工作,推进停车区域治理。
5.郑先生来电提问:我在潮安区彩塘镇经营一家不锈钢企业,我们的生产车间为钢结构简易厂房,公司计划今年扩大生产,在原厂房基础上扩建一幢三层的厂房,请问是否需要到发改部门备案?
回答:您好,生产厂房的改建、扩建、新建都应该至发改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我们现在都实行网上“不见面”审批,企业只须登录“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用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网上注册,然后就可以在网上申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备案手续也很简单,你只要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建设内容及上传加盖企业公章备案申请表等相关附件,并提交到对应区域的发改部门,我们发改部门收到备案申请后,会进行网上审核,手续完备的话,一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工作,网上会自动生成备案证供企业自行打印。这个备案证包含有项目统一代码,相当于项目的身份证号码,届时项目办理施工许可、环评、节能、消防、验收等其它各项手续,都需要这个项目统一代码,所以你们的新建厂房一定要办理备案手续。
6.李女士来电提问:你好,目前很多城市都在讲优化营商环境,我现在想回潮州创业,想了解一下咱们潮州在优化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有什么亮点,有哪些具体做法?
回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营商环境“书记市长双组长制”、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一盘棋”推进机制,统筹整合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队伍资源,同时设置综合、督导、宣传、考评等四个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各项日常事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出台《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谋划“七大环境”建设,“40项”优化项目和150个具体工作任务。每年制订实施意见工作任务量化清单,形成可量化、可评估的“路线图”和“责任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成效。三是加强协同推进。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监督职能作用,每年通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广泛收集各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建立营商环境观察员、政务大厅观察员等制度,由大中小微型企业高管、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法律工作者组成的观察员队伍,通过体验政务服务,了解和收集涉企政策的落实情况,关注企业的有关诉求和呼声,及时提炼总结企业和市场主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我市营商环境出谋献策,支招助力。
7.主持人提问:邱科长,我平时看新闻有关注到近几年潮州政府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想问问咱们市有没有设置一个什么机构来负责这项工作的?
回答:根据《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于2021年成立潮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研究制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8.微信公众平台提问:听说我市在建设城际铁路,今后要去动车站搭车或者去汕头、揭阳很方便,能否介绍这条铁路的建设进度,市民什么时候能搭上这个铁路?
回答:粤东城际铁路潮州段是市民比较关心的项目,项目的情况如下:
项目潮州段分二段实施,分别是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和潮州东至汕头段。潮州段总长约30公里,估算总投资约 121.5 亿元。
项目已于2022年下半年全面开工,工程各项工作及建设进展顺利,截至今年3月份,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约34.73亿元,占潮州段项目总投资的28.6%。其中,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已完成桩基2016根,承台288个,桥墩270个;潮州东至汕头段半岛广场站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湘桥站、潮州东站、潮州东隧道正在进行地下连续墙施工,韩江隧道正在进行搅拌桩加固施工。目前,我市已完成交地约639.51亩,占潮州段建设用地的85.5%;“三电”及管线迁改工作也正在加紧推进中。
预计项目2027年投产运营。
9.钟女士来电提问:你好,我是一名小学生的家长,下午小孩放学我还未到下班时间接送,想托学校托管。请问下学校托管的费用?
回答:听众朋友你好,学校组织的校内课后服务属于政府定价范围,课后服务内容以基本托管为主,以课后兴趣类拓展课程为补充。基本托管服务包括学生自主作业、自主学习、自主阅读、辅导答疑等学习活动;课后兴趣类拓展课程包括科技教育、文化艺术、体育锻炼、阅读朗诵、德育实践等活动课程。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属课后服务范围,不属政府定价范畴。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市直及湘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每生每课时1.50元,具体按实结算,每生每学期最高收费不超过300元。
根据政策规定,午休看管服务属于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学习生活便利服务,应继续予以保障。
10.微信公众平台提问:我之前已在平台上备案了一个厂房建设项目,后面感觉计划建设的厂房规模无法满足生成需求,原来计划投资1000万,现在想投资1300万左右,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回答:您好,根据省《关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已完成备案的项目,如果出现项目投资规模变化幅度在20%及以上的,企业应当在项目开工前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原项目备案机关,修改相关信息。您需要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原来的备案机关申请项目备案变更,备案机关在收到变更申请后会进行网上审核,手续完整的话会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变更手续,平台也会自动重新生成新的项目备案证,您可自行在网上打印以便办理后续其他建设手续。
11.微信公众平台提问:听说市区韩江上游在建一座凤凰大桥,今后外围的车通行就不用通过市中心区,能否介绍凤凰大桥的建设进展情况?
回答:凤凰大桥属于省道S232线市区段改线外环大桥及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起点接外环北路,跨越韩江后,终点衔接省道S231线和意东三路交叉处,全长5.212公里;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其中,主桥按双向六车道,桥面宽度36米,其余路段按双向八车道,路面宽度50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2.61亿元。
项目各工作面正按计划全面有序推进,截至今年3月底,累计完成总投资10.05亿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9.7%;累计完成建安投资7.7亿元。主要完成情况:一是桥梁工程除部分附属工程其余已全部完成;二是路基土石方、防护、排水、涵洞工程除垃圾填埋场路段外边坡防护和堑顶处治已基本完成;三是标头外环北路平交口段和辅道路段除人行道外,全线路段基本全部完成。
预计项目今年投产运营。
12.曾先生来电提问:我是潮州市湘桥区一工厂的经营业主,近期计划在自家工厂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请问发改部门是否允许,要备案需提供什么资料?
回答:您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推广应用,将进一步优化我市能源结构,提升我市低碳发展水平,市政府也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要求简化审批流程和并网服务,大力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你工厂如果想建设屋顶光伏项目,可先登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系统上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备案信息登记表、用地权属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属地发改部门在收到您提交的信息资料后,如资料齐备将会在一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并发放项目备案证。
13.微信公众平台提问: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充电基础设施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回答:我省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采用锁定总额,切块分配,2023年省级补贴标准为:珠三角地区直流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40元/千瓦;粤东西北地区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所有地市高速公路快充站内充电桩直流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40元/千瓦。各地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具体补贴标准,并鼓励地市配套资金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