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听众反映的问题及答复

2023-12-01 18:04
发布单位:潮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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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于11月15日、11月22日上线《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接受群众的咨询,倾听群众的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共接受听众咨询问题22个,直接解答21个,其中1个咨询属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范围,已于“回音壁”中回复听众。来电及微信平台听众对解答均表示满意和接受。具体如下:

  问题一:你好!我想申请一个货运从业资格证,听说现在不用考试也不用培训了,那要怎么申请呢?

  答复:这位听众你好!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的申领确实在今年有新规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改革的通知》要求,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安全驾驶理论内容纳入大型货车(B2)、重型牵引挂车(A2)驾驶人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简化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手续。申请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凭取得的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申领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我市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领,申请人可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或属地政务服务大厅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申领,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身份证、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从业资格证电子证件。

  问题二:你好。我有一辆4.5吨以下的冷藏运输车在给餐饮店配送冷冻肉品,听说4.5吨以下的货车是不用办《道路运输证》的,后来又听说冷藏车都要办证,请问到底要不要办?

  答复:听众朋友你好!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4.5吨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是不用办理《道路运输车辆》的。你的冷藏车是属于冷藏保鲜设备专用车辆,按规定冷藏专用运输车辆不论核载吨数大小,都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车辆》。请你尽快到交通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车辆》。

  问题三:近期K2线路绕道行驶,请问何时恢复原线路行驶?

  答复:前期由于潮汕公路(汕头往潮州方向)浮洋广诚路口污水管道施工,路面严重受损,K2、K4、105 线路绕道行驶。10 月底污水管道工程已完工,并完成路面修复。经现场勘察,路段已具备安全通行条件,K2、K4、105 线路于 11 月 4 日起全线恢复原线路运营。敬请广大市民朋友提前做好出行计划。

  问题四:您好!我们计划成立一家货运公司,听说有规定运输公司的负责人和安全员都要持证上岗,请问是持什么证呢?

  答复:听众您好!您所说的持证上岗,是指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

  道路运输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国道路运输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安全素质参差不齐,很大程度影响了企业的运输服务能力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两类关键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全考核。开展安全考核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具体举措,也是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促进行业安全发展的重要手段。

  道路运输企业的“两类关键人员”应当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个月内完成安全考核工作。因此,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6个月内参加由我局组织的“两类关键人员”安全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将按《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考核工作事项可直接咨询我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问题五:潮汕公路很不好走,请问修复工作是否要等粤东城际轨道建成后,才能进行修复呢?

  答复:潮汕公路近期因粤东城际铁路、枫江流域整治、燃气管道施工等多个工程交叉围挡施工,导致路面出现不同程度破损。为做好路面修复工作,确保行车安全,我局多次积极牵头各工程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等到现场踏勘,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对施工路段修复工作职责进行划分;同时联合潮安区交通运输局、潮安区公路事务中心做好路面修复督促工作,各施工单位均能按照分工内容做好修复工作,后续各工程均撤除围挡后,施工单位将对潮汕路进行整体修复,目前正在制定相关修复方案,预计明年年底前完成修复。

  问题六:你好。我前几天在财富中心吃完饭,租了一辆共享单车,想骑回古板头家里,结果骑在半路就断电了,过后还被扣了40块钱?请问是怎么回事?

  答复:听众朋友你好!根据你讲述的情况,你应该是将车辆骑出运营区后车辆自动断电,40块钱是车企派车前往运营区外调运车辆的费用。建议你在骑行前,先通过骑行软件查看运营区域和目的地周边停放点,合理规划行车路线,避免骑出运营区。

  问题七:规划中的广河高铁延长线潮州段目前有没有新的进展?

  答复广河客专延长线揭阳至潮州段项目我市已先行开展前期研究工作,现已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评审。目前,我们正在进一步对项目线路走向方案加深研究和优化,为下一步项目的深入规划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积极向省争取支持将该项目纳入国家、省相关铁路网规划,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

  问题八:我在韩江上有一只船,要怎么做营运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办手续?

  答复:你好。按照《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根据你的情况,办理营运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证件;

  3.船员服务簿及适任证书;

  4.船舶资料(包括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配员证书);

  5.相关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

  6.附营运船舶的船头、船侧、船尾相片。

  因为办理船舶营运证需提交资料比较多,详细情况你可以向市交通运输局水运科来电咨询,电话:2290102。

  问题九:北站二路和银槐西路交界的施工工程是不是交通运输局负责?该路段施工围挡范围占据北站二路一半路面,每天早上上下班和上下学高峰期,车流量很多引起经常性的堵车。请问能不能将围挡移入一点,不要占据太多路面。   

  答复:(已代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回音壁”中答复听众)

  转来的《关于“潮州政风行风热线”群众咨询问题移交处理的函》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回复如下:

  函件提及的“北站二路和银槐西路交界的施工路段围挡”问题属于银槐西路道路建设工程的施工范围,银槐西路自银槐北路自潮州大道,横穿北站二路等路口,道路长约1440米,宽36米,该项目是我市的重点项目,建成后对于提升潮州市北片区的交通通行能力,缓解该片区的内涝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银槐西路道路建设工程全线新建排水箱涵和排水管道以解决区域内涝问题,根据设计要求需要对银槐西路和北站二路交叉口进行全封闭围蔽开展全断面破除开挖施工。但综合考虑北站二路道路通行需求,尽量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我局会同市交警支队现场踏勘,认真研究,对施工方案进行调整,将项目与北站二路交叉路口区域分两期施工,合理设置施工作业控制区,减少占道施工作业的影响,并根据《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 GA / T 900-2010“现状交通量较大、已经较为拥堵的道路,在施工工艺满足的情况下,宜部分封闭施工”之规定,将原本双向四车道调整为双向两车道,保留双向通行的同时设置了人行通道,并于2023年4与24日联合发布《关于银槐西路与北站一路、北站二路交叉口围蔽施工的公告》,已最大限度满足施工和通行需求,施工期间给市民和交通参与者造成的不便,敬请给予支持、谅解。接下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全力加快推进该道路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消除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特此回复。

  问题十:去年我在外市报考了驾驶证,由于工作原因,现在准备改在潮州继续报考学驾,请问该怎么办?

  答复:你好!广东省机动车驾驶培训已实现全省联网,有转校需要的,可通过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进行转校操作,直接将学籍转到重新选定的驾校继续进行培训。目前,机动车驾驶培训价格市场化,涉及退费的问题,可按培训合同(协议)约定条款进行处理,或按照实际的培训进度,由双方协商解决退费问题。在此提醒学员:学驾时要选择具备培训资格的驾培机构进行培训,应直接到驾校办理招生报名登记手续、缴费和签订培训合同,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上当受骗。

  问题十一:我村为方便村民出行,想在入村处公路上多开一个路口,能否办理?需要办什么手续?

  答复:按照规定,公路与乡村道路平面交叉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平面交叉以垂直相交为宜;

  (2)交叉处公路两侧的乡村道路直线长度应各不小于20m;

  (3)增设的平面交叉道口与国道、省道搭接的路段,应当铺设不少于50m的次高级以上路面;

  (4)一般在桥头引导150m范围内,不准设置交叉道口,以保证桥头附近的行车安全。

  符合上述要求后,你可向许可事项所在地许可机关政务中心服务窗口提交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申请材料为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材料清单,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经许可事项所在地许可机关(公路管理机构)审核符合设置要求的,按照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审批后进行开设道口。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市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科来电咨询,电话:2267201。

  问题十二:关于潮州东大道路灯及交通信号灯故障问题答复:这位听众,你好!

  (1)潮州大桥至福聚村路段:由于轻轨施工影响,部分设施需要暂时拆除,候轻轨施工完成后将由轻轨施工单位进行复原,恢复使用。经与轻轨施工单位对接,并由其确保该路段的路灯及交通信号灯设施正常使用。

  (2)其他路段:其他部分路段多为路灯电源箱或者交通信号灯控制设施受白蚁破坏发生故障,未能正常使用。我局下属潮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已要求各送单位安排技术人员定期巡查,及时维修发生故障的路灯电源箱或者交通信号灯控制设施,尽快恢复路灯及交通信号灯的正常使用。

  问题十三:你好,我是潮汕公路边货运物流商户,平时车辆掉头需多绕100多米,想在路中央增加开口,是否可行?  

  答复:你好,在路中央增加开口属于增设平面交叉,需满足基本的安全技术条件。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9.1.5“平面交叉的间距应根据其对行车安全、通行能力和交通延误等的影响确定。有条件时应尽量通过支路合并等措施,减少平交口数量,增大平交口间距。一级公路平面交叉的最小间距,属干线公路的一般应不小于2000m,最小值1000m,属集散公路的应不小于500m。”

  综上,S233线潮汕公路是我市重要交通要道,属于省道一级集散公路,平交最小间距按不小于500m控制。

  问题十四:你好,我在郊区经营一个砂石场,经常有大货车在我这里载货,近期听说在整治源头单位,想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做才不会被罚款?

  答复:这位朋友你好,我局联合市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渣土车非法超限超载、擅自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源头监管,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强化货运源头常态化监管,共同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和“属地管理”的治超工作格局,营造城市道路良好运输秩序。

  你经营的砂石场属于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货物装载工作制度,明确货物装载、开票、计重工作人员职责。

  (二)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并确保称重设备计量性能准确。使用强制检定称重设备的,应当定期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报检定。

  (三)维护本单位视频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正常运行。

  (四)对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对非经营性货物运输车辆,登记车辆行驶证和驾驶员的驾驶证。

  (五)对货运源头装载情况登记、统计,建立货物装载台帐。

  (六)接受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七条规定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

  (二)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的车辆装载、配载;

  (三)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第八条规定货运源头单位的装载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装载、计重、开票,不得放行未经称重或者超限超载的车辆。

  违反第六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罚款。违反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未在货物装载场地安装称重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使用未经校准合格的称重设备或者未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的强制检定称重设备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每辆次对货运源头单位处2万元罚款。

  违反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每辆次对放行未经称重或者超限超载车辆的工作人员处1000元罚款,并对货运源头单位负责人处2000元罚款。

  问题十五:意东三路路面坑槽问题

  答复:你好!意东三路于2006年建成通车,由于过境重车较多导致路面结构出现病害,且因近年建设污水管道导致一些井段周围下降,造成部分路段产生坑槽。针对路面坑槽不断产生的情况,我局下属单位潮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作为工程的建设方,加强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路面坑槽即要求施工方进行修补。施工单位在道路改造期间也不间断地对路面坑槽进行修补,排除路面安全隐患,尽其应有的社会责任。目前意东三路进行拓宽改造建设,对道路东侧进行封闭施工,西侧路面采用车道物理隔离通行。请过往群众驾车通过时按照现场交通指示标志安全驾驶或选择合适路线绕行。

  问题十六:同志,你好。我是从事旅游工作的,最近一些自驾游的游客在反映,在节日期间古城实施交通管制,前往古城周边没有停车位,停得太远想去古城又不方便,有没有什么配套的运输服务?

  答复:听众朋友你好!今年以来,潮州旅游市场持续火热,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游客数量大幅增长,交通通行压力和运输压力随之不断增大。为保障节假日期间市民和游客便捷出行,市交通运输局围绕高铁潮汕站、潮州古城两个外来游客集散中心,通过优化接驳路线、开通直达专线、实施公交疏运“兜底服务”、增加出租车运力等多种方式,努力构建内外衔接、运转顺畅的游客集疏接驳体系。

  例如,针对你刚才所反映的问题,为解决自驾游游客前往古城的交通出行问题,我们在古城外围设置了古城东部停车场(桥东)、古城南部停车场(熙泰)、潮州师范停车场、北关游客集散中心停车场等停车场,并专门开通了7条旅游接驳专线,自驾出行的朋友可以将车停在上述停车场,然后转乘接驳车前往古城各个景点。古城区范围内接驳车实施游客“招手即停”“乘坐支付”服务,为游客游览古城提供便利运输服务。同时,对外地来潮旅游的朋友们,市粤运公司推出“一卡通”优惠服务措施,游客一日内只需购买一张接驳运输票(30元),便可不限次数随意乘坐公交、接驳车、潮汕站直达古城专线、双层巴士,满足游客多样化出行需求,方便游客畅游景点。

  问题十七:外环大桥项目和意东三路项目什么时候能够通车?

  答复:外环大桥项目和意东三路项目都是我市韩江新城建设的重点道路项目,项目建成后对意溪片区路网完善和连通韩江两岸将起到重要作用,目前市交通公路部门正在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外环大桥项目力争2024年春节前主线试通车,2024年6月底前全面通车;意东三路项目力争2025年6月底主线通车,2025年12月底全面通车。

  问题十八:意东三路路面积水问题

  答复:你好!意东三路于2006年建成通车,由于过境重车较多导致路面结构出现病害,且因近年建设污水管道导致一些井段周围下降,该路段共有三处严重路基沉降,雨天沉降位置易出现严重积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道S231线意东三路拓宽改造工程于2023年3月21日开工建设,本次改造工程是为了提升道路使用功能,更好的服务周边群众出行。在建设过程中,我局下属单位潮州市公路事务中心作为工程的建设方,在雨天天气期间,要求施工方加强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路面积水马上组织排水工作,排除路面安全隐患,尽其应有的社会责任。请过往群众驾车通过时小心驾驶或选择合适路线绕行。

  问题十九:你好,我公司收到潮州市交通运输局寄送的一份《告知函》,里面描述到,根据公路超限不停车检测系统称重检测,我单位车辆在金山大桥东治超监测点涉嫌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我想请问一下,这是怎么一回事?答复:你好,你刚才说的收到我单位寄送的《告知函》及内容描述,这是我局日常开展的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为进一步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及道路运输安全,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工作部署,建立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通过采集、收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相关信息,以邮寄方式告知当事人涉嫌超限超载行为,你公司应及时到我局配合接受调查。下面,我给你介绍一下,什么是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是指行政机关利用技术监控设备、摄录设备或者监管信息系统等按照规范记录、收集、固定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有关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资料,经审核确认后,依法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理的执法方式。公路超限的非现场执法对于降低超限违法率、保护公路安全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车货总质量超过最高限值10%以上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问题二十:你好,请问从潮汕高铁站搭乘出租车前往潮州市区,司机存在乱收费及态度差的问题,你们将如何处理?

  答复: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将按照投诉所属的区域位置,落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出租车存在乱收费及态度差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如属实我们将依据出租汽车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涉事出租车司机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该司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司机退回乘客多收出的车费,记入档案。

  问题二十一:外环大桥项目开工至今,想问一下什么时间能完工通车?

  答复:你好!感谢您对公路建设的关注。省道S232 线市区段改线外环大桥及连接线道路新建工程于2020年10月12日开工建设,路线全长5.212km,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标准,桥梁按双向六车道、路面按双向八车道进行建设。项目目前已进入冲刺阶段,计划春节前主线试通车。

  问题二十二:你好,发现运营车超载了,该如何举报?会怎样处罚?

  答复:你好,发现营运车超载了,可以拨打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或者拨打122交警部门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发现营运车超载,有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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