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潮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机构设置与职能,法规政策,司法行政工作等信息(参见《潮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中国潮州政府网站的网址是://www.furnitureriw.com/index.html,本机关网页是://www.furnitureriw.com/zwgk/szfgz/ssfj/index.html。
本机关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一)通过政务公开栏;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三)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的机构
单位名称:潮州市司法局
通信地址: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邮编:521000)
电子邮箱:czsfb6@163.com
联系电话:0768—2210210
传 真:0768—2211091
接受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填写《潮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通过下列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电子邮箱:czsfb6@163.com。本局将按规定时限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或者予以公开。
2、书面申请。申请人从中国潮州政府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邮寄或传真到本机关。邮寄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现场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局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4、《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三)对申请的办理
本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本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为准。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机关违反《条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