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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潮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潮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潮州市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潮州政府网站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机构设置与职能,法规政策,司法行政工作等信息(参见《潮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中国潮州政府网站的网址是://www.furnitureriw.com/index.html,本机关网页是://www.furnitureriw.com/zwgk/szfgz/ssfj/index.html

本机关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一)通过政务公开栏;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

(三)通过其他有效方式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以外的相关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的机构

单位名称:潮州市司法局

通信地址:潮州市新洋路华信大厦(邮编:521000)

电子邮箱:czsfb6@163.com

联系电话:0768—2210210

传   真:0768—2211091

接受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填写《潮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简称《申请表》,见附件),通过下列方式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本局电子邮箱:czsfb6@163.com。本局将按规定时限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或者予以公开。

2、书面申请。申请人从中国潮州政府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邮寄或传真到本机关。邮寄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现场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局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4、《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等相关线索;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

(4)一张申请表填写一项申请内容。

(三)对申请的办理

本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对要件完备的,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按《条例》规定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具体费用标准以本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标准为准。

三、其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机关违反《条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潮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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