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5.《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
6.《财政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方案》(财办发〔2017〕37号)
7.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潮办发〔2016〕11号)
7.广东省财政厅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8.潮州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9.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潮州市财政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rnitureriw.com/)
(四)监督渠道:通过潮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www.furnitureriw.com/hdjlpt)、电话(0756-2396305)、电子邮箱(czsczjbgs@163.com)等方式监督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